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萌宠是我哒在线阅读 - 第52节

第52节

    江凌叹口气,这事还要怪她。

    她昨日惊喜地发现小棠棠十分喜欢吃生菜叶子,每喂它一片,竟然能涨一点的好感度,便喂了它四片。

    江凌拼命抵制住好感度上涨与小棠棠终极武器之卖萌眼神的双重诱惑,坚决不肯喂它吃第五片。

    结果还是喂多了。

    江凌忽然灵感光一闪,戳戳小棠棠,“不怕,我知道有种药特别灵。”

    江凌跑到隔壁屋子,“柏叶,你那里还有晒干的石榴皮吗?”

    柏叶点头,“有,你又拉肚子了?”

    江凌摇头,“不是我,是小棠棠拉肚子了。”

    柏叶摸出一个纸包递给江凌,“这是已经磨成粉的,省的你再磨了。给小棠棠的话,你稍微放一丁点就好了,管用着呢,放多了你小心它肠干。”

    江凌接过纸包,笑道,“我可是知道石榴皮的厉害。”

    她当初想着,能让夏谨澈流一次血便不错。

    她想将小灰受的罪,一一还给夏谨澈,但是小灰早产流的血,受的疼,怎么才能还到夏谨澈身上?

    还是隔壁的柏叶,提到石榴皮固涩劲头特别大,她才灵机一动,想到这个主意。

    既能让夏谨澈流血,又能让夏谨澈受疼。

    江凌觉得还原度已经相当高了,毕竟夏谨澈不会生孩子,她没办法让夏谨澈也早产一次。

    江凌捻起一点点石榴皮粉,化在水中,喂小棠棠喝下去,小棠棠很快就不再腹泻了。

    【叮!恭喜宿主,萌宠5号小棠棠对宿主好感度达到100%,共享功能开启。】

    【萌宠5号小棠棠愿意与宿主共享任何一项特质,请宿主自主选择。】

    江凌抱着小棠棠亲了一口,毫不犹豫地选择道,“眼睛。我要有和小棠棠一样漂亮的眼睛。”

    【叮!恭喜宿主已成功与萌宠5号共享眼睛,为避免对宿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此外貌改变将逐渐进行。】

    【叮!宿主已获得5只萌宠100%的好感度。系统额外赠送一项共享机会,共享内容由系统随机抽取。】

    【叮!抽取结果已出。宿主获得的共享特质为——小棠棠终极武器之卖萌眼神。】

    江凌:=口=

    系统是不是能听见她的内心吐槽?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我晚了qaq

    二更里留言了却没收到红包的,还是和我说一声。

    小天使们这章继续留言吧,最后的机会了哦!

    第28章 查验

    夏谨澈被揍,算是宫中近一年来最令人惊异的大事了。阖宫的宫人一起寻小王爷寻了大半个晚上,最终找到的竟是浑身青肿的小王爷。

    太后方一下令搜寻夏谨澈,皇上便得到了消息。彼时皇上尚且不知夏谨澈去了何处,但心中便莫名地觉得此事或许与江凌有些干系。

    毕竟江凌与夏谨澈不对盘已久,上次夏谨澈被黄蜂蜇得满身是包,就是江凌做的,因为夏谨澈想招惹小狼小灰。

    百兽园中专为鸟兽看病的大夫,前几日向他禀报过,小灰生了三只小狗。皇上隐约记得,大夫说小灰早产,因为受惊狂奔所致。

    待到听说夏谨澈被揍后,皇上心生怀疑,查了查小灰究竟为何会受惊狂奔,于是便知晓,小灰在早产前,在湖边遇见了夏谨澈。

    皇上都不必再去查江凌当日的行踪,心中便已认定夏谨澈被揍,一定是江凌所为。

    连小狼尾巴上的毛被烧焦一撮,江凌都受不了,何况是小灰早产这样的大事。

    而且揍人也实在太像是江凌会做的事儿,其他人即使想报复夏谨澈,也绝不会用这种法子。

    皇上每想到夏谨澈被江凌塞进麻袋里,手脚并用地臭揍一顿,便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法子虽太过不同寻常,但也着实解气。不过皇上还是觉得便宜了夏谨澈,都是些皮肉伤,疼过去了也就完了。

    恩,皇上不知道夏谨澈的菊花残事件。

    .

    夏谨澈在宫中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人揍了,太后自是不肯善罢甘休。

    既然找不到线索,太后便打算撬开宫人的嘴,她不信做下这事的人,当真能够瞒过所有人。

    无论太监、宫女、总管、女官,人人皆需两名证人,将其一日行踪交代清楚,两名证人证词一致,确认没有任何可疑之处,才能证明这人无辜。且宫人之间不能互相作证。

    若是找不齐两位证人,或是两位证人的证词不一致,便将此人暂且关押,留待候审。若是一经发现有人做了假证,便按欺君之罪论处,乃是死罪。

    这法子听着是好,可实施起来却疏漏颇多。

    人人都有自己的一摊事情要做,又有谁会一天到晚的盯着身边的人在干嘛?

    虽说不能你为我,我为你的这般两人互相作证,但几个人轮成一个圈的作证,还是允许的。

    即使并不太清楚自己要为之作证的人,一天到晚都做了些什么,也就是问清楚后照着说,毕竟若是不为别人作证的话,也没人愿意帮自己作证啊。

    而且也都是身边认识的人,知根知底,怎么可能会去做将小王爷打一顿的事儿?

    毕竟与小王爷无冤无仇的。且即使有仇,也不是这么个报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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