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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百终点头同意。 “这样的剑气,江湖上没有几人发得出。”霍香一边解开张三的衣服,一边用手按了按那处伤口,“你看这里的皮肉,竟切得如此笔直。” 这话好像是在买猪肉。 “嗯。”沈百终又点点头。 霍香于是拿出了药粉来,“你看见这种瓶子没有,我常给你备着,你若是受了伤,一定要先用此物。” 药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下,张三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霍香皱皱眉,从箱子里捡起一块帕子来就堵进了张三嘴里。 “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 “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便认为是南王的。”陆小凤又道,“我觉得他说的不错,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 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 “你也有?”陆小凤怔住。 “嗯,就放在乌龟缸里。”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 “自然是照明。” “给谁照明?” “给乌龟。” 陆小凤看看沈百终,走快了几步,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 沈百终道,“你也不是很穷的。” “人总是不知足的。”陆小凤摸摸胡子,“等我有钱了,有很多钱了,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从你这里买。” “买来做什么?” “自然照明用。” “给你自己?” “给我的眉毛和胡子用。”陆小凤道,“它们岂不是很好看?我可以用绳子把珍珠挂在脑门上,走到哪里都带着,这样大家就都知道这人有四条眉毛了。” 沈百终想到了鮟鱇鱼。 幸好陆小凤及时打断了他的想法,“南王丢了珍珠当然会去找,找不到一定很生气,可是他生不生气又和公孙大娘有什么关系?” “她是不是想要这颗珍珠?” 陆小凤摇摇头,“她似乎是奔着杀死张三去的,珍珠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沈百终沉思道,“按理说答案只有一个,南王应该是找了公孙大娘来查这件事,可公孙大娘并不是什么好人,也并不是擅长查案子的人。” “不错。”陆小凤道,“我听说金九龄做了王府的新任总管,这件事该由他去查才对。” 事情说到这里简直令人一头雾水,这颗珍珠既然没有什么秘密,又何必非要惹出人命来?南王与红鞋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叫人去查。”沈百终突然道,“彻查。” “这件事虽然奇怪,但我们还是该先去神水宫。”陆小凤道,“从神水宫回来时正好经过五羊城,到那时这件事想必已有结果。” “张三就留在北镇抚司扫地吧。”沈百终淡淡道,“他一路上撞翻不少铺面,有一位百户替他赔了,总要还钱的。” “司空摘星呢?我们去神水宫要不要带上他?” --